109班 李颖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也是全国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教育日。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 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三中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