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通知书
黄石市第三中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 黄石市第三中学文印室经营权外包项目(2025-2027) (项目名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SZ-2025-09
2、项目名称:黄石市第三中学文印室经营权外包项目(2025-2027)
3、采购方式:询价
4、校方管理费统一定价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3.4万(表中各单价不得超过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规格及参数 |
单价限价(元) |
单位(万张) |
1 |
试卷复印 |
B4,双面70g |
0.20 |
200 |
2 |
教学作业复印 |
A4及以下,单双面70g |
0.18 |
10 |
3 |
文件打印复印及装订 |
A4,双面80g |
0.30 |
2 |
4 |
文件打印复印及装订 |
A3,双面80g |
0.50 |
2 |
合计 |
最高限价为43.4万 |
5、服务地点:黄石市第三中学;
6、采购内容:试卷印制及其它普通印务。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是
8、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25年 10月1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石三中总务处
方式:购买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信息)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至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11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2、地点:黄石三中总务处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石市第三中学
地 址:黄石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沈主任
电 话:0714-6314517
第二章 询价采购须知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类别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黄石市第三中学 |
2 |
项目属性 |
服务 |
3 |
项目地点 |
湖北省黄石市 |
4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5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不适用 |
6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7 |
成交后分包或转包 |
☑不允许 |
8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无 |
9 |
询价保证金 |
☑无 |
10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1 |
样品 |
☑不需要 |
1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 60 日历天 |
13 |
响应文件的数量 |
1、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两份。 2、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备份壹份(正本响应文件的电子版PDF格式) 所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概不退还,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当与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
14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价。本项材料无需封装,现场手持即可。 2、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必须密封(正副本可分别密封也可一起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文件”字样。 3、电子正本响应文件(U盘备份)必须单独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字样。 4、供应商还应将1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报价优惠声明(原件,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报价一览表”字样。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15 |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3名 |
16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家 |
(一)总 则
1、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供应商:指符合询价采购规定的条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或其专业授权经销商。
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4、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5、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要求。
6、供应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7.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制作,成交后的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装订方式。
7.2 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7.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7.4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7.5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响应文件及与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8.2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具体见响应文件格式。
9.1 资格审查文件
须按资格审查内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2 价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2.1 询价报价表
9.2.2 分项报价表(如有)
9.3 商务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3.1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的承诺及相关证明资料(如有要求)。
10、报价:
各供应商应按照文件的要求及自身情况编制报价。
10.1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详见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10.2 报价应包括按文件规定,完成报价书中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10.3 报价按总价报价的,应列明各产品单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成本、利润、税金等所有提供服务或货物的费用,除采购需求中的部分描述外,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10.4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1、询价有效期
11.1 询价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询价截止之日算起。
11.2 在原定询价有效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
12、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3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2.4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2.5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6 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应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应在样品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是否提交样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7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3、响应文件的封装及递交
1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价。本项材料无需封装,现场手持即可。
13.2 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必须密封(正副本可分别密封也可一起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文件”字样。
13.3 电子正本响应文件(U盘备份)必须单独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字样。
13.4 供应商还应将1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报价优惠声明(原件,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报价一览表”字样。
13.5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3.6 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截止时间是竞争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
13.7 迟交的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14.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价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四)询价报价与评审
15、询价小组
15.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要求组建。询价小组成员由三人组成。
16、询价
16.1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的评审。
16.2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17、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重新评审
如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采购人可以依法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2、拒签合同
22.1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质疑投诉
23、质疑
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2 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3.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3.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3.2.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23.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3.2.6 提起质疑的日期。
23.3 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23.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3.4.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3.4.2 对询价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询价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4.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3、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4、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5、其他注意事项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3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六)其他须知
26、相关条文解读
26.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意见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26.2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6.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4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询价。
27、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监管人员、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所有。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询价小组以询价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 |
1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2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未超过总预算金额或各品目预算金额。 |
|
3 |
响应文件合同履约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5 |
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
|
6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7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审核结论 |
|
说明:
1、询价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的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标准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核算后,如有)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见第二章“询价采购须知”相关内容。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SZ-2025-02
2、项目名称:黄石市第三中学文印室经营权外包项目(2025-2027)
3、采购方式:询价
4、校方管理费统一定价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3.4万(表中各单价不得超过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规格及参数 |
单价限价(元) |
单位(万张) |
1 |
试卷复印 |
B4,双面70g |
0.20 |
200 |
2 |
教学作业复印 |
A4及以下,单双面70g |
0.18 |
10 |
3 |
文件打印复印及装订 |
A4,双面80g |
0.30 |
2 |
4 |
文件打印复印及装订 |
A3,双面80g |
0.50 |
2 |
合计 |
最高限价为43.4万 |
5、服务地点:黄石市第三中学;
6、采购内容:试卷印制及其它普通印务(不含自助打印复印业务)。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是
8、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黄石市第三中学
2.采购内容:试卷印制及其它普通印务(不含自助打印复印业务)。
三、服务要求
1.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利从其它途径釆购,此行为不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
2.若涉及招标内容以外的采购,成交供应商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供应商在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清单定价后,不得随意更改订单中的规格、名称以及价格,若确需更改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配送时也须明显标注。
4.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或伪劣产品,处货款的3倍罚款。若发现供应商编制不实收货单,套取采购人货款的,一经查实处货款的5倍罚款,罚款金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5.因本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供应商安排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规定。
(三)质量要求
1.文印用品质量及外包装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并属于经营范围内的合格品。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材料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包”规定。
3.服务过程中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四)技术、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自行承担违规经营的一切责任。
2.成交供应商对所承接业务的所有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一经发现信息泄露现象,校方将立刻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当年商铺租金亦不予退还。
3.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费由校方各部门定期结算,结算前双方应对业务量进行仔细核对,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4.经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于每年经营期前自行缴纳管理费,拖欠管理费达七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校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经营合同,并扣除成交供应商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即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经营合同,当年租金不予退回。如当年租金尚未缴纳的,须缴纳后方可退场。
6.经营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内部装修、人员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校方不做任何投资;经营期间应保证设备良好,满足校方各类文印业务需求;聘请的工作人员应业务熟练,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7.成交供应商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提高价格,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8.经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校方规定的时间营业,不得无故关门停业。
9.经营期间,成交供应商严禁私自改造房屋结构,严禁私自改造水电路,确因经营需要改造的,必须报学校管理部门并取得书面同意。
10.经营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店铺内及门前环境卫生,禁止张贴、悬挂与本项目无关的宣传广告,禁止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
11.经营过程中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不交相关费用的,校方有权断水断电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校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校方管理与监督。
1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规范用工,一切用工纠纷与校方无关;做好员工培训及管理,做到文明经营,热情服务,及时有效处理师生的投诉。
14.经营期内,如遇学校规划发生变化,提前两个月通知成交供应商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退还成交供应商上缴的剩余租金。
15.经营期满,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退场,7天之内未清场的,校方将视为相关物品为遗弃物品,校方有权处置。
16.经营期间,成交供应商如确因自身原因须中途终止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书面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17.经营期间内,成交供应商为校方免费提供文印服务。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且必须响应,不允许任何负偏离,否则将失去成为成交人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技术要求
1、服务期、服务地点
1.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服务地点:黄石市第三中学校内。
2、报价要求
包含投标人运行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成本费、税费、水电气费、网络费、修缮费等其他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运行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人由成交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3、质量保证
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工作要求与标准规范。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因违规经营等原因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齐。
2.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前缴费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时缴纳租金,每延期一天,每天按合同金额3‰收取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经营期满或解除(终止)租赁合同后,采购人在成交人结清全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后,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违约责任
1.成交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营前须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环保、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采购人基建后勤处备案。成交人没有按期办齐证照(含30个日历日内没有完成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执照办理的),属成交人违约,学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成交人没有按时缴纳场地租金及水、电等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所欠费用总额的1%收取违约金,逾期15个日历日及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或限期整改:
(1)服务态度差;
(2)乱贴广告、乱摆乱放;
(3)不遵守学校作息时间。
4.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须缴纳1000元至3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学校有权视情况要求成交人停业整顿:
(1)未经学校许可,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
(3)不按期完成整改的。
5.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学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违反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经营管理混乱,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3)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拒不调整或限期调整不到位的;
(4)未经学校书面同意,转包或分包的;
(5)履约保证金扣减后未按要求及时补足的;
(6)无事生非或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7)扰乱学校办学秩序的;
(8)不配合国家、地方政府及学校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9)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10)侵害师生权益、影响学校声誉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11)超范围经营的;
(12)未经学校同意无故停止经营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13)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
6.成交人应合理使用所约定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成交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六、其他
1.服务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成交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具体结算金额按各项单张报价据实结算)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
4.2 成交的响应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甲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询价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询价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报价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询价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封面:
询价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询价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活动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三、询价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以本公司的名义提交响应文件。
并进行如下承诺:
1、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3、我公司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4、我公司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的供应商;
5、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我公司若有幸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则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公司上报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承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之风险。
7、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及异议的权力;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
4、合同履行期限为 ;
5、成交后,无条件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进行核实;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