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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三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

发布日期:2006-06-04    作者:信息技术处     来源:     点击:        

黄石三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党和中央提出的“教育要为人民服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教育宗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创建活动的方案》(黄教[2004]17号文)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用显著、可信、优良的成果取信于民。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其主人翁意识,使他们争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践行者,通过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活动,切实消除学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声誉,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分布实施、持之以恒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
1、 成立学校创建活动工作实施专班。领导小组由谈春华同志任组长,学校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年级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教务教科处、德体卫艺处共同负责。
2、宣传动员。学校将利用专栏、宣讲、动员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使他们理解支持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以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3、制订工作方案。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精神和自身实际,制订出具体可行的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作为创建活动实施、检查、考核、验收的依据。
4、实施和督查。学校将在日常工作中以创建活动为主线贯穿,定期或不定期加以督促和检查,并在创建活动中注重挖掘典型、探索经验、逐步完善创建活动。
5、申报和考核。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学校将积极参加全市“人民满意学校”的申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和评议。
四、工作重点
1、学校在学期初要将创建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要有两次专题研究创建活动,制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与内部各部门要签订教育收费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责任书,并做到定期检查和考核。
2、坚持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与社会沟通的畅通,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证无不良师德师风行为发生,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通过以点带面,发挥其示范作用,特别是在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上,要以“师徒结对”活动为平台,不仅抓好其业务培养,更要突出抓好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规范。大力倡导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的风气,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校如家的学习型教师队伍。
4、要面向全体学生,秉承“培养终身自主发展的人”的教育宗旨,进一步抓好“两成”教育模式,坚持“成人与成才并举,文理艺体并重,科学与人文精神并存,传统与现代特色并显”的多元发展的办学方略,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开辟多种升学与成才的渠道,加大我校“成功教育实验班”的实验工作力度。
5、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突出“绿色育人”的德育特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重视艺术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体验教育,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参加实践、特别是在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上,要着力培养一批思想道德合格,有良好日常行为习惯,具有高尚审美情趣、身心健康,社会适应和交际能力强,整体素质良好的合格公民。
6、重视校园综合治理建设,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将防火、防毒、防盗、防杀、网络等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将计生、清洁、美化等责任落实到人,加大校园环境建设力度,注重校园文化底蕴的规划和营造。
7、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治校,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坚持聘请“民主监督员”,坚持“校长接待日”和“教学开放日”制度,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来改进学校工作。

二00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