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三中2023年秋季学期主要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项目、黄石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项目及其他社会救助项目。为了让家长和同学们全面知晓,便于有需要的同学及时正确申请,现对上述项目进行详细解读:
一、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项目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在籍(学籍)在校(含送教上门)学生(不限户籍),包括以下 7 类:(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2)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3)特困供养学生;(4)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烈士子女;(6)残疾学生;(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流程
困难类型 |
需向学校提供材料 |
建档立卡 |
村委会打印建档立卡信息截图,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低保家庭 |
低保证原件核验,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特困供养学生 |
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烈士子女 |
残疾学生 |
低收入 |
社区开具低收入证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困难 |
农村户口:村委会开贫困证明,经村委会、镇两级盖章; 城市户口:社区开贫困证明,经社区、街道办事处两级盖章 开具证明后,班主任家访并完成入户调查表,学生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三)金额标准
按照规定依据困难程度不同资助金额分三档,即2500元/学年、2000元/学年、1500元/学年。对于第一档的学生会同时免除学费。
二、黄石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
同时满足:①具有黄石市(包括大冶、阳新)户籍。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以下简称特困学生);②被民政部门纳入本年度临时救助对象的贫困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临时救助对象)学生。
(二)申请流程
第一类:已是民政局临时救助家庭学生。通知班主任联系德育处学生资助项目负责人黄老师办理。
第二类:若学生认为自己家庭符合第一条,但并非临时救助对象,可随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救助申请(即申请认定),由民政部门进行认定。认定后再通知班主任联系德育处学生资助项目负责人黄老师进行后续办理。
第三类:若班主任发现本班有符合第一条情况的学生,但该生并非为临时救助对象,可通知家长联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临时救助认定(即发现认定),认定后在进行家访完成上述流程。
注:临时救助对象家庭会有民政局下发的相应证明,申请临时救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三)金额标准
救助资金分学期一次性发放,每生每月标准为1120元/月,共计6720元/学期。并可免除学费,已收取的学费会退还。
三、其他社会救助项目
(一)劲牌阳光助学项目:高二、高三劲牌阳光生保留,由于项目转型新高一该项目的执行情况待定。
(二)其他助学项目:学校积极争取爱心集体和个人的捐资助学项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班主任主动报告家庭状况,学校按照程序进行认定、办理。
上述所有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均需学生及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班主任收集后,由学校按程序集中组织办理。我们将公正高效地办理学生资助业务,落实好国家和地方各类资助政策,助力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德体卫艺处黄学涛老师
联系电话:6313313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