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3日是全国第九个“宪法日”。为了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黄石三中于12月5日上午举行“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升旗仪式。
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五星红旗在全校师生的注目下冉冉升起,气氛庄严肃穆。高216班程泽林同学作《学宪法讲宪法》国旗下讲话。她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宪法精神。我们要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自觉行动起来,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程泽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获得省市级演讲、征文大奖。
《学宪法讲宪法》
我们都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回望历史,百年前的中国山河破碎,民不聊生。而今天,中国已经成为法治昌明,国泰民安的法治国家。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这当然离不开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这四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今年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着力提高全社会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学习宪法、感悟宪法,把宪法精神浸润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宪法,这包含了一万六千多字的法律,字字千钧,不仅扛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更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作为一名身处新时代的青年,这一点我深有体会。记得我同学的一位乡下表妹一次哭着来到了他们家,一问才知是她表妹的外公外婆打算等她小学毕业就让她辍学出去打工,心存封建思想的老人家觉得女孩子读书没用,应该早早出去赚钱。同学母亲一听赶忙跟老人家打了电话,跟他们讲起了我们国家的《宪法》,《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若孩子没有接受到九年义务教育,那么便是违法的。一听“违法”两个字,老人家立马改变了原本不该有的想法,决定供表妹上到大学。其实不仅仅是受教育权,从我们出生的这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我们,保障了我们的被抚养权等人权;到了上学的年纪,宪法保障和规定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当我们迈入成年,宪法赋予了我们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也是宪法告诉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我要开始赡养父母;在未来,纳税也成为我们的义务。
我们虽生活在宪法的大伞下,但对宪法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新时代,我们每一位公民都理应积极参与宪法的学习中。“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定是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青少年要积极参与宪法的学习,学习宪法是终身的事,我们要充分掌握宪法这个法律武器,将它始终放在自己人生的行囊里。
祖国的未来是美好的,让我们共同携手,头顶宪法的阳光,在宪法精神照耀下,奋勇前行!